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全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新乡市户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服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①:新乡市凤泉区植物园内(新中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西南角,22路公交车“新中大道区府路口”站下车即是,0373-3540888) 报名地点②:新乡市和平大道110号维多利亚公馆13楼1301室(0373-5211113) 3、提交资料:不收取报考费,每名报考者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仪态仪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心理素质、专业技术和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 (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费用考生自理。 (三)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培训聘用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两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未被聘用的人员,将纳入用人单位后备人才库,一旦用人单位出现名额空缺,参照本次面试成绩择优进行递补。 七、工资待遇 所有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1900元,试用期过后考核定级,定级范围为基本工资的100%至20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信息查询 九、纪律监督与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18339500003 新乡市凤泉区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新乡市凤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乡市闻道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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