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专用通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干部教育中心、文印中心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干部教育中心、文印中心是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所属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自治区专用通信局工程技术中心、话务中心 自治区专用通信局工程技术中心、话务中心是自治区专用通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自治区专用通信局人事管理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统一管理。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五、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尊重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31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专用通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 此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流程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认真阅读“公告”“招聘岗位设置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10日北京时间18:00。 (6)缴费时间: 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10日北京时间18:00。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2018年9月13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职位咨询电话:0991-2391109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岗位表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参考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见附件3)。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星期日)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5、笔试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入闱资格审查和考察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 3、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1、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4、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考察 (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组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考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察结束,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环节。 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公示 拟聘任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2、公示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认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3、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我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须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 4、聘用合同经认定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5、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蒋海成 监督电话:0991-2381206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负责解释。 2018年8月3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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