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平谷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222人,从事幼儿园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岗位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和执行幼儿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开展适宜的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全面做好家园共育;参加业务学习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动;定期总结评估保教工作实效,接受园长的指导和检查。 二、招聘条件 (一)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为人正直,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持有有效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七)有幼儿园一线教育教学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八)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1988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下,不限教师资格证。 (十)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面试、体检、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9:00至2018年9月9日下午17:00。 3.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8年9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审核地点:区教委(地址:平谷区平谷大街9号兴旺环岛往东第一个红绿灯东北角) 3.审核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复印件须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交本人页原件。 (2)毕业证。 (3)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有幼儿园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幼儿园及教委主管部门公章。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平谷中学 3.拟聘人选确定: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为拟聘人员。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计划人数时,按照依次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工作经历、学前教育师资类专业优先录取。 (四)体检 1.拟聘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3.体检费和检查费由拟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入职手续。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将根据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师资实际需求,统筹按需分配。 四、待遇标准及聘后管理 1.被聘用人员平均工资待遇参照本区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具体发放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 2.考核等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无教师资格证被聘用人员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期间不得聘用到班主任岗位。 4.试用期为6个月,对于违反职业道德、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考核不合格人员随时解聘。 五、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规人员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69962250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