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提高机关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1、共招聘人员4名,其中财务管理岗位3名,综合管理岗位1名。应聘财务管理岗位的须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应聘综合管理岗位,须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6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周村区常住户口。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的沟通协调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1、报名与初审 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2日(五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报名地点:周村区青年路街道组织办(周村区青年路70号201办公室)。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下载并如实填写《青年路街道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初审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青年路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3、政审 按1:1比例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青年路办事处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组织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能力素质培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荣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三、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聘用单位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一个月内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期间发放基础工资,每月约2000元,不缴纳保险。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基础工资,并按当年度企业标准缴纳单位所承担的社会保险。被聘用的劳务派遣工作员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青年路街道办事处:0533—7867920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6日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