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新疆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新疆总队隶属于中国建材集团地质勘查中心,为中央直属驻疆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是一支在疆内主要从事建材非金属找矿与勘查、区域地质调查以及金属矿产、能源矿产地质勘查等技术服务的国有专业地质队伍。自一九六一年进疆开展地质工作,至今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史。 总队拥有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经验丰富的多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多名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注册类专业人员。目前拥有各类专业资质18项,其中:甲级资质3项: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工程勘察专业甲级。乙级资质9项: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岩矿测试、岩土实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测绘大乙级: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资质4项:水工环地质调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土地规划。持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计量认证资质。 经营业务涉及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工程勘察、岩土施工、地质环境评价、地质灾害勘查与评估、测绘地理信息、岩石、矿物及水质分析、化验与鉴定、矿产开发与矿产技术咨询等。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总队人事培训部(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245号,BRT1、2号线路,公交7路、17路、52路、68路、105路、109路,西虹路车站下车)。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谭陈莉、祝捷,联系电话:0991-4512954。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总队报名,材料主要包括:《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专业参考范围:可查阅参照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新疆总队招聘工作负责部门,联系人:谭陈莉、祝捷,联系电话:0991-4512954。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与报名同时进行。 八、考试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分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总队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总队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总队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总队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刘永峰新疆总队纪委书记 监督电话:0991-4524790 十六、其他事项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总队负责解释。 file:///C:/Users/caitl/AppData/Local/Packages/microsoft.office.desktop_8wekyb3d8bbwe/AC/%23!oice_16_974fa576_32c1d314_1954/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附件一:岗位表.xlsx(下载) file:///C:/Users/caitl/AppData/Local/Packages/microsoft.office.desktop_8wekyb3d8bbwe/AC/%23!oice_16_974fa576_32c1d314_1954/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附件二:资格审查表.docx(下载)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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