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民政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城区编委会同意,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民政局外聘人员:综合岗位1个。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民政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各类办公软件操作,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工作经验以及中共党员、有驾驶证者优先聘用。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岁(含40岁)以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9月2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3楼1320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者同时提供。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意见。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二)面试:从笔试考核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分为100分制。 (三)考核:根据面试的综合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核人选,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有意应聘者请在指定日期内报名(现场加入微信报名群),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民政局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邓权稳,联系电话:0771-5826309。 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2018年9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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