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单位镇属集体非编10名、镇劳动力资源公司合同制人员16名、镇属单位合同制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岗位,出生日期必须为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岗位,出生日期必须为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 4、大专及以上学历(如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上的学习方式必须为“普通全日制”;举例:某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所提供的大专学历和本科学历均不是“普通全日制”的,视为不符合岗位要求); 5、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中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招聘简章》要求年限,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 6、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本人户口簿记载为准。 7、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年龄尚未满十八周岁的; (2)录用后,仍需要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聘用)关系的; (3)不符合应聘基本资格和条件要求的; (4)有经济、刑事等违纪违法记录或曾被用工单位开除过的; (5)其他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8、具体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泗泾镇镇属集体非编、合同制人员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录人员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预审和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预审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文化路298号) 3、所需提供材料(请结合《招聘简章》内容准备齐全):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本人页和户主页);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交符合要求的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账户查询记录单(可凭本人身份证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拉取);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复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党群办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招录程序 1、综合测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为9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验》,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一般于笔试结束后七天内公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入围面试者不得低于划定的笔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会测试应试者的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4:6权重确定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政审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政审、体检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政审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相关费用由求职者自行承担)。 3、公示和录用 对政审、体检均通过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说明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按照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缴纳城镇养老保险,人员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按照镇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职位限报: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填报1个招聘岗位,具体内容以所填附件2《泗泾镇镇属集体非编、合同制人员招考报名表》为准。 2、岗位调剂: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可以在符合岗位条件且愿意调剂的笔试参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后,进行调剂、补充。 3、诚信承诺:报考人员应对填报的个人信息材料和本人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招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57611779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阎老师 监督电话:5762112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泗泾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泗泾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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