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为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和基层党建提供宣传教育产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任职要求 1.文艺策编(1名) 任职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有演出策划及艺术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热爱社会化宣传教育和基层党建产品策划、制作、采集配送服务等工作,熟悉演出行业运营相关知识;具备良好的策划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制定并落实中心各类演出计划,有效维护、拓宽演出渠道;负责演出进社区、进校园统筹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演出前期及后续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和他人分享合作;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吃苦耐劳。 2.出纳(1名) 任职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相关财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政策,具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负责日常现金及财务票据的保管、收付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根据各项费用的预算数,在财政平台办理各类付款业务;及时将现金、银行结算凭证录入财政平台账务系统;及时与财政、银行定期对账;负责发票、收据等相关票据的购买及开具,以及其他税务事宜;负责财务凭证的装订、归档,财务资料的整理、保管;配合财务做好每月的报税工作。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esume@eastjob.cn,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中心有权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9月27日。 2.资格审查 中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准予参加后续考试,准考名单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在“东方文化人才网”(www.eastjob.cn)进行公布,请报名人员自行查询。未进入准考名单的报名人员,将通过其报名表内填写的电子邮件告知审查结果。 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部分岗位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3)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将于笔试两周后在“东方文化人才网”(www.eastjob.cn)公布,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4.面试 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提问、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以主考官提问为主,其余考官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每一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及“东方文化人才网”(www.eastjob.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62817169,52309090*104 监督电话:53302222 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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