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文广发[2018]102号《关于落实2018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2018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进行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独店镇、邵寨镇、蒲窝镇、百里镇、新开乡、星火乡文化服务中心各招聘1名,共招聘6名。 二、报名条件 1.灵台户籍,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文化艺术或相近专业,具有一定艺术特长,且尚未就业; 3.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20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有文艺工作经历者、在市级以上文艺比赛中获得名次奖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9月14日上午8:30至9月20日下午18:00 报名地点:县文广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晓英电话:0933-3621968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近期彩照3张,填写《灵台县文化工作者招聘信息表》。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文广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报名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由县文广局抽调人员负责评卷,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面试 面试以才艺展示为主,由县文广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研究录用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6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录用前6名,拟聘用人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 四、服务方式 招聘人员受县文广局和所在乡镇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双重管理,由所在乡镇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日常考勤管理及工作安排,由县文化馆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及业务培训,原则上不得兼职其它工作。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编制,属临时性聘用。 2.招聘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0000元(含人身保险)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由县文广局直接发放,经费来源为省市“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专项经费。 3.由县文广局与招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一年期满后由县文广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服务期内招聘人员可参加省市县组织的相关就业考试。 灵台县文广局 2018年9月12日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