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后备干部储备,建立一支精干、勤政、廉洁、高效的村级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公开招聘8名村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吃苦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大仪镇户籍(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大仪镇的,户籍不受限制<报名时需相应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配偶或父、母户口簿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备注 | 路东村 | 01 | 1 | 男性 | | 01 | 1 | 男性 | 老坝村 | 01 | 1 | 男性 | 朱桥村 | 01 | 1 | 男性 | 何巷村 | 01 | 1 | 男性 | 何巷村 | 02 | 1 | 女性 | 千棵村 | 01 | 1 | 女性 | 杭集村 | 01 | 1 | 男性 |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9月26日-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仪征市大仪镇党委组织科(政府北楼三楼)。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交纳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镇成立专门考察小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大仪”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内工资按不低于仪征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大仪镇村干部工资标准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大仪镇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855851。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大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55835 仪征市大仪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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