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句容市崇明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及下属企业人员9名。用人性质分别为基层社区工作者和物业企业员工。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志愿本岗位工作; 2、具有句容市户籍或生源地为句容市;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1日至2000年10月1日期间出生,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界定依据);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性别等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句容市崇明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及企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9月18日,每个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2、报名地点:崇明街道办事处二楼209室(人民路,西城巷11号)。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18年句容市崇明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及企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本人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4)以退役士兵身份报名的,还应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区分)。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受理机关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由句容市崇明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笔试时间为9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18年9月21日至22日8:30-11:00,14:0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崇明街道办事处二楼209室(人民路,西城巷11号)领取准考证。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 为体现退役士兵优先的原则,对报考01、02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采取加分合成计算。凡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参加01、02岗位的笔试成绩可加5分计算,其中,获得军队三等功(含)以上记功奖励的,可再另加3分;记功加分只计算1次,不累计加分。代码03岗位则面向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其中获得军队三等功(含)以上记功奖励的,也可加3分计算。 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句容市崇明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笔试结束后,按不超过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和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适应岗位履职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于9月27日至28日8:30-11:00或14:0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崇明街道办事处二楼209室(人民路,西城巷11号)领取面试通知单。 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折成百分制合成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崇明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和由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员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考察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在上述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句容市崇明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录用: 经公示期满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属于01、02岗位的,由崇明街道办事处安排到街道内社区居委会工作,并由市崇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属于03岗位的,由市崇明社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纳入企业员工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各岗位所在单位规定执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录用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所形成的空额,分别由市崇明街道办事处发布公告,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再行集中递补并公示。考生递补资格保留期限截止于2019年4月30日,此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句容市崇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1--80789086 纪检监督电话:0511---8078998280789087 请点击附件下载: 句容市崇明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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