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2018]87号)的要求,石排镇安委办现决定公开招聘61名村(社区)安全办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说明 村(社区)安全办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具体负责村级安全生产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协助执法、配合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安全生产工作;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石排户籍; (6)具有安全生产方面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1)报名 (2)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8年9月25日至9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考试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笔试成绩合格即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石排镇政府政务网站进行公布。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石排镇安委办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石排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版); (5)如有安全生产方面资格证书的,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报考考生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石排镇安委办对其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石排镇政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人员经费为不低于7.05万元/年,薪酬待遇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人发【2017】3号)执行。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可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石排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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