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雇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该岗位主要协助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工作,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5日后出生); 5.具体岗位条件: 岗位代码 | | | | | | | | | 文秘类(C0502) 财务会计类(C1202) 财政税务类(C0201) 金融类(C0202) 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 工商管理类(B1202) 经济学类(B0201) 金融学类(B0203) | | | | | 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C1005)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B1007) 法律实务类(C0301) 法学类(B0301) 电子信息类(C0811) 电气类(B0806) | | | | | 食品工业类(C0848) 化工技术类(C0825) 药学类(C1009) 化工与制药类(B0814) 药学类(B1010) | | 专业及代码以参照《 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楼办公室(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迎春街1号)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肇庆市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报名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如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 (四)组织考察 由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肇鼎府办【2016】7号)标准执行。 五、其它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58-2628177,联系人:何小姐。 附件:肇庆市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 肇庆市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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