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宁县人武部实际工作需要,经县人武部党委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文职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军队和国防建设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好。 (二)报考人员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素癍;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史;男性身高1.62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四)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职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传播等专业,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其中,具有行政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在部队担任过新闻报道员,成绩优异、能力突出的,不限制专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取得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工作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军队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9月21日。 2.报名地点:镇宁县人武部政工科。黄果树大道1号(新体育馆隔壁)。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奖励证书和工作成果的,一并携带。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面试地点设在县人武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面试合格者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由人武部政工科进行政治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县人武部党委研究同意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录用后,按军队人员统一管理,由人武部配发军服,着军队着装上班;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1.试用期按2000元每月发放工资,试用期结束后按3000元/月发放工资,每月另有通信补助;根据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定期增资。 2.提供住宿及伙食保障,食宿地点在人武部公寓楼(人武部营区内)。 3.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休息休假等待遇;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个人按国家和安顺市政府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联系人:田小翠 电话:0851-357322225/1376533217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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