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镇中小学师资短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30名。其中,高中17名;初中6名;小学7名(详见《2018年肇源县城镇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申报高中地理、生物和历史教师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申报高中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要求为肇源县户籍或在肇源县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申报初中教师岗位,要求为肇源县户籍或在肇源县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申报小学教师岗位,要求为肇源县户籍或在肇源县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小教五年制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不要求必须为师范类)。 (六)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需求一致或相近。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九)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十)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等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县内集中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10月12日,报名地点在肇源县教育局。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2018年肇源县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 3、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二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5、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到证原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8、保管档案证明。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供信息和相关材料,报名时现场网上进行学历认证和教师资格确认。凡发现应聘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四)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本人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19日每天8:30-16:30到肇源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笔试考务费。报名时进行免收笔试考务费的确认(详见有关说明)。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和教师具备的心理学方面相关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一张卷,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计,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 3、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发[2013]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进行加分确认。 4、笔试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之和。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内容。采取说课形式,报考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相应专业科目现行高中、初中和小学教材知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考相同岗位的拟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分配单位,若成绩出现并列参照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办法执行。县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到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管理 1、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81号)文件,“县域城镇学校招聘的新教师5年内必须到乡村学校任教2年”的规定,小学招聘录取的教师先到农村小学支教1个循环(5年),初中招聘录取的教师先到农村初中支教1个循环(4年),报考相同岗位的拟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支教工作单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肇源县城镇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岗位计划表》),若成绩出现并列参照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办法执行,支教1个循环结束后,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高中招聘的教师直接上岗。 2、招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和调转,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招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一)符合免收报名费人员须携带县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免费确认。 (二)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关于在肇源县报到、落入肇源县户籍、年龄、资格、学历、符合加分政策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含当日)。 (四)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由肇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8235221,0459-8223598。 附: 2018年肇源县城镇中小学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公告).xlsx file:///C:/Users/caitl/AppData/Local/Packages/microsoft.office.desktop_8wekyb3d8bbwe/AC/%23!oice_16_974fa576_32c1d314_2eca/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jpg | |
2018年肇源县城镇中小学招聘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岗位计划表.xlsx file:///C:/Users/caitl/AppData/Local/Packages/microsoft.office.desktop_8wekyb3d8bbwe/AC/%23!oice_16_974fa576_32c1d314_2eca/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jp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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