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昌县教体卫计系统和国有企业引进优秀毕业生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将组织新昌县教体卫计系统等单位参加“活力绍兴 智引全球”2018招才引智高校行●秋季专列(西南片区成都站)校园提前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新昌县教体卫计系统和国有企业校园计划公开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8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具体可登陆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符合各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13:00-16:00。 2.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大学体育馆 3.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4),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由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前报考人员可以与招聘单位联系,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招聘单位邮箱或者在宣讲会上投递简历进行预报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详见计划表。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只发电子版或投递简历没有现场报名的视作无效。 4.携带材料: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如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专业)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专业)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前,允许面试成绩没有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专业)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专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所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6.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同时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等政策可分别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见及邮箱详见《计划表》。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575-86023327 新昌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5-86042406 原标题:新昌县教体卫计系统和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点击下载>>> 1.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 2.新昌县卫计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 3.新昌县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 4.新昌县教体卫计系统和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xls 2018年9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xc.gov.cn/art/2018/9/17/art_1393445_21410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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