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额敏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不足问题,确保顺利完成专业课的教学任务,额敏县职业高级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专业教师招聘工作,成立额敏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素霞(职业高级中学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廖国庆(职业高级中学校长) 田原(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 成员:陈家宝(职业高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加林·别铁勒汗(职业高级中学工会主席) 周英(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助理) 孙淑珍(职业高级中学人才办主任) 闫芝玲(职业高级中学督导室主任) 李瑞江(职业高级中学办公室主任) 程建荣(职业高级中学教务处主任) 徐德荣(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周英同志担任,成员:陈家宝、李瑞江、孙淑珍、程建荣,具体负责专任教师招聘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任务 本次招聘工作计划招聘:①舞蹈专业1人;②烹饪专业1人(或相近专业的);③畜牧兽医专业1人;④汽车应用与维修专业1人;(或相近专业的)⑤体育专业1人;⑥机电技术专业1人(或相近专业的)。采取聘任制(实行一年一聘),在一年聘任期间鼓励支持新聘教师考取本县特岗教师。 四、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应届及历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2、因政审不合格者不聘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招聘学历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少数民族限民考汉。 6、岗位性别、族别不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25日-9月28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14:00,下午16:00-20:0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可到额敏县职业高级中学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8年9月25日-9月28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14:00,下午16:00-20:00)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额敏县职业高级中学负责组织实施。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持: 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3、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录取方式: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正式录取。 1、笔试、面试时间:2018年9月30日10︰30开始 2、地点:额敏县职业高级中学 3、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额敏县职业高级中学统一组织实施。 4、考核要求: (1)考生须提前到达考核地点报到,并在考核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核。 (3)成绩满分100分。 (4)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资格。 5、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自备试讲教案三份,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四)现场公布成绩及录取人员名单。 (五)政审、体检 1、体检时间:2018年9月31日 2、体检要求:拟录用人员提供近期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聘用。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教师招聘工作全程公开,并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 七、工资待遇 工资同等于新聘特岗教师待遇。 咨询电话:额敏县职业高级中学0901-3360658 3360666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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