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委镇政府批准,招聘环保分局2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职位要求: (一)中文或文秘类专业招聘1人,法学类专业招聘1人; (二)本科以上学历; (三)户籍不限,樟木头户籍的可不限专业; (四)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 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其他要求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身体健康无残疾,能适应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验证报告、计生证明,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及个人简历1份。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或资料不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报名地点:樟木头镇政府五楼组织人事办。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论》,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1.面试人选。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入围者进入面试,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沟通协调等能力。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樟木头镇招录聘用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五)公示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聘用管理 1.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招考相关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待遇。薪酬待遇按照樟木头镇属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施。 3.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联系人:江南雨、黄依婷,电话:87711005。 樟木头镇组织人事办 2018年9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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