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促进我县高中教育事业均衡、快速发展,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9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
笔试、
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暂时未取得相应
教师资格证者,应聘后须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同或同一类别;英语专业八级可应聘英语教师,不受专业限制;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步骤进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聘公告,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博野县人民政府网、博野县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数量达不到2:1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量,同时在博野县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报名时需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需现场交纳报名费及考务费100元。
2、报名日期: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
3、报名地点:博野县教育局
4、联系电话:0312—8321626
(二)资格条件审查
通过对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审查的办法,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教育局负责专业、学历层次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审查。
(三)笔试
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主要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公民道德等相关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包括:
教育学、教育学理念以及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笔试结束后在博野政府网公布考试成绩,并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遇有自动弃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
试讲的方式分组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分在同组面试。面试内容为高中课程教材版本,试讲章节现场抽取。同一学科试讲内容相同、准备时间相同。通过试讲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仪表仪态,形象气质,反应能力,应聘教师把握教材的能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2、面试形式
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应聘者准备时间为9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教师的面试进行体操式打分,即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得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面试时考生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3、评委组成
评委设7人,评委全部临时外聘。
4、面试成绩公告
面试成绩于当天予以公示。
5、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在选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的、出生时间较早的。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报名条件、档案材料及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此环节不能按时间要求提供档案等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八)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批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限。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岗位,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
招聘过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312-8327271
附:《博野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