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精神和省编办、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实施天水市2018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范围和计划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工作要求,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市直和县区教育类(中小学、幼儿园)、县区卫生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共计划公开招聘1032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37名,秦州区124名,麦积区197名,秦安县95名,甘谷县146名,武山县135名,清水县186名,张家川县112名。 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全市涉改部门和单位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6日至2000年9月26日期间出生)的应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未纳入本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已就业人员(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参照公开招聘岗位简表执行); 6.在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卓越建树、取得国家、省级专业奖励的往届未纳入本市机构编制管理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项目生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特殊岗位、志愿到国扶贫困县、乡投身精准扶贫、深度扶贫的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和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证件的毕业生(以报名之日为准)、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2)在本市已就业且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督。 四、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天水市2018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表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天水市2018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1.系统注册 提交报名申请前要先进行报名系统注册,于2018年9月29日8:30至10月3日18:3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ks.rst.gansu.gov.cn/webgs/)报名工作页面,点击进入“天水市2018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报名期间忘记密码的,通过报名系统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2.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确定应聘岗位。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 确认基本信息:考生阅读完成《诚信承诺书》进入报考流程后需要先行确认本人注册信息。 上传本人照片前,应聘人员根据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根据照片上传要求进行上传,照片底色为白色,着深色衣服,不得进行PS处理),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填写报考信息: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情况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咨询。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要求。伪造、变造、冒用、隐瞒有关证件、材料和个人实际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招聘就业考试。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实、不准确、通讯不畅通,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影响耽误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资格初审 由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各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网上初审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8:30至10月4日18:30。资格初审时以考生提供信息为准。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2018年9月29日至10月3日期间,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3日18∶3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负责任。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于2018年9月29日8:30至10月4日18: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天水市2018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50元。 网上缴费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可以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报考岗位所属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市人社局统一更改,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4日16:00前。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10月22日8:30至10月27日8: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 1.笔试科目 教育、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的60%计入招聘总成绩。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类表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考试类别代码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综合应用能力 | | —— | 41 | D类 | D类 | 医疗卫生类(E类) | 中医临床岗位 | 51 | E类 | E类 (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 | 西医临床岗位 | 52 | 药剂岗位 | 53 | 护理岗位 | 54 | 医学技术岗位 | 55 |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 56 |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上午 教育类(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卫生类(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时携带的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无关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人员中(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20%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划线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时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个别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20%的,笔试成绩在160分以上者(含160分)参加资格复审,1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名时,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其中,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先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则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和招聘总成绩统一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分别对市直和县区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安排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 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示,各县区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县区官方网站或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招聘总成绩和体检结果。 2.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办理招聘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三年内不得调动。 六、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参加甘肃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奖惩办法〉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45号)《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市委发[2011]13号)精神,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拟按报名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用于选拔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报考条件为: 1.天水市生源和户籍;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2010年以来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前二名,或全省青少年体育运动年度比赛第一名。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步骤和考试时间与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文件等有关证件。其中,户籍信息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市落户或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了迁入我市的户口迁移证但尚未落户者。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户籍改迁的,不能报考。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与教育类岗位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其余程序与教育、卫生类岗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发文,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就业县区。 七、其他事宜 (一)招聘岗位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日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即2018年9月26日。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且在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招聘就业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938--8215762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监察科:0938—8218163 报名技术支持: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810240 各县区咨询电话: 秦州区人社局:0938--8216531 麦积区人社局:0938--2650181 秦安县人社局:0938--6529669 甘谷县人社局:0938--5622756 武山县人社局:0938--3425572 清水县人社局:0938--4957324 张川县人社局:0938--7886145 天水市2018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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