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选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职责是:化工类、制药类、机电类、信息技术类及管理类高等职业教育。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长期以来,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了大批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已经发展成为服务河北省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石油化工、医药、生物、机电、新能源、信息、服务等行业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目前在校生1万2千余人,设有15个专业群,49个专业,按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理念,建有化工技术、制药技术、机电技术、信息技术、经济管理等实训基地。学校拥有一支业务精良、教学严谨、乐于创新、甘于奉献的教师队伍。目前,教职工489人,其中正高职称34人,副高职称131人,博士12人,硕士29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省管优秀专家1人,省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14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化工职业教育教学名师5人,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占87%。 学校地处石家庄市东南高教区,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4.2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09年的"直隶补习学堂",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几经调整、变迁,不断发展壮大,各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近年来,被教育部、发改委、劳动部、财政部等六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联合授予“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是河北省化工医药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2007年,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2008年,被选为“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遴选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2年,学校被河北省人民政府评选为“省文明单位”;2013年,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被评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选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35周岁(1983年9月20日之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20日之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我校拟选聘工作人员8名,均为硕士及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对于港澳台居民,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名校英才入冀”计划所列院校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方法。面向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单位、目标单位选人。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学校官网、目标单位等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接收应聘资料邮箱:hgyyxy@126.com。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应聘人员需向邮箱发送:本科、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个人简历,本次选聘不接收2019届毕业生。邮件命名为“2018选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全称-姓名”。 (三)测评考核 学校成立测评考核组,采取公共面试和专业试讲的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事项 本次选聘报名开始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我校会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等事项,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 在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110082 85110083(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来源:http://www.hebcpc.cn/info/1006/30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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