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聘用教师。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数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各岗位的年龄、专业等要求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从10月8日至10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14:00-16:30(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楼社会事业局(3)。具体地址为市经开区银湖北路39号,可乘坐公交23路、47路、226路到经开区管委会下,乘坐公交30路到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下)。报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5849271,15005539328。 2、报名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人员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体育学科紧缺学科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5人的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入围笔试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的主要形式为无生上课。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无生上课时间10分钟。体育、音乐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90分钟。体育学科技能测试内容为体育技能特长展示(所需器材自备,只提供音响播放设备)。信息技术学科技能测试内容为课件制作。美术学科技能测试内容为命题绘画创作(所需画纸、画笔、颜料等画具自备)。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满分100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4、体检、考核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对考核、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在经开区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经开区学校工作。 2、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聘用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2018年9月30日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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