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县教育单位事业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需要,郸城县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聘32名教师,其中: 2、郸城县第三高级中学招聘5人。其中,地理1人、俄语4人。 3、郸城县职业中专招聘4人。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汽车运用与维修(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2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1人。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普通高校2018届及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公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报名。 1、报考者于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到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领导组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任意一场缺考或坐错考场座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高中教师笔试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中专教师笔试内容为职业教育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3、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4日18:00-20:00。 4、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高中教师面试内容: 普通高中必修教材:人教版语文第3册、人教版数学必修3、人教版英语必修3、人教版物理必修2、人教版化学必修2、人教版生物必修2、人教版思想政治必修2、人教版历史必修2、人教版地理必修2、人教版俄语必修1。考生可在相应学科范围内任选一节,作为讲课内容,面试顺序抽签确定。 3、职业中专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总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七、公示与聘用 人社、教育、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及时落实待遇。 本方案由郸城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该领导组另行公布。 郸城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8年9月2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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