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吉安市白蚁防治研究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白蚁防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男性)。主要负责吉安市中心城区白蚁防治工程施工。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吉安市户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白蚁防治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16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左右,聘用方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福利参照在编人员的50%标准计算。 四、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1.发布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3.报名地点:吉安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办公室(吉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611室),咨询电话:8222861,联系人:李善国。 4.报名需提供材料:①《吉安市白蚁防治研究所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户口簿或吉安市居住证(复印件应包含户口簿或居住证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均一式两份;③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4张。 5.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安排 1.招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将根据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对暂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素质,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应聘者2名为入闱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查核定。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符合聘用要求的予以录用,并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市纪委驻市房管局纪检组0796-8245920 吉安市白蚁防治研究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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