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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赴华中师范大学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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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1 10: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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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学校教师队伍,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将于2018年10月赴全日制院校、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教师3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赴华中师范大学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公开招聘计划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9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公开招聘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聘范围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公开招聘计划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公开招聘计划表》要求的报考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周岁(197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
4.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1)获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最高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岗位要求为“所有学历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考岗位相一致或相近。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专业目录(附件3)。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6.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1)报考者是研究生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的,报考时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书。
(2)所有报考者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10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2019年9月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时间及地点
1.报考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1024日(星期三)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考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
1)考生报考时提供基本材料如下: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业绩奖励证书、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2)面试资格的审查:
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职位特点,根据各职位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职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6倍,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会发放《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赴华中师范大学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3)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确定(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具体落实,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结束后,各职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笔试入围人选,如不足1:3的人数比例,则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入围人选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在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sz1z.net.cn)。
四、笔试
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内容以专业测试为主。
(二)笔试时间、地点:公布笔试入围人选时一并公布。
(三)成绩公布: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sz1z.net.cn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7:3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职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人员赴深圳体检。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由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相关手续
我校将安排为期3个月的教学实习试岗,合格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384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合格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用人单位应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考生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施老师
联系电话:0755-8350114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教师招考论坛看到的信息。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6:30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
2.《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赴华中师范大学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3.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目录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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