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到2018年10月8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招考专业由我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时间:10月16日至10月18日24时。 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wzvcst.cn/info/1078/11802.htm),与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扫描件(邮件大小不超过6兆)发送至wznky@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开选聘××应聘××岗位”字样)。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577-88423592。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10月23日至10月24日8:30-11:30,14:00-16:00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楼五楼会议室(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1.教科研岗位 采用试讲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综合比选方式进行考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时间在20分钟之内,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其他岗位 采用专业化面试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综合比选方式进行考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时间在20分钟之内,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6:1,则先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然后根据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综合比选人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比选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说明: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 (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或专业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和温州人力社保“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wz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他告知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外网-人才招聘-人才需求栏(http://www.wzvcst.cn/rczp/rcxq.htm)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原标题:2018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018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18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http://hrss.wenzhou.gov.cn/art/2 ... 30496_21694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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