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和两江新区籍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8名。其中,学前教育教师6名,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8年应届两江新区籍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优秀教师2名。
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两江新区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符合《一览表》中岗位招聘条件等要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符合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免费师范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前教育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7.自愿在两江新区服务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曾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1至10月19日
2.考生只能选择1个学校1个岗位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1)考生通过网上下载报名表,如实填报《重庆两江新区考核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和《重庆两江新区考核招聘优秀教师登记名册》(见附件3、4),且报名登记表和报名登记名册填报的信息内容应保持一致。
(2)将附件3、4电子表格文档发送至招聘报名邮箱(对应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不能重复发送,邮箱及联系人见附件1)进行资格初审。
(3)邮件名称要求:姓名+具体岗位。
(二)现场资格复审。
2.所需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现场资格复审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两江新区官网公布。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时间初定于2018年10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统一竞争,不具体到各个学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考评小组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无法递减的,其考试考核成绩应不低于考试考核小组其他考生最低成绩,方可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若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参考人数过多,视参考人数、招聘名额等具体情况进行分组考核,并进行分组录取,具体分组方式以现场实施为准。
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学前教育教师考核采取案例分析、演讲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幼儿教育管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核由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考核(面试)分值为100分,量化计分,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官对考生考核(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考官评判理由、评定分数,报区组织人事部和区教育局备案。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招聘名额(若有分组则按现场分组后的各组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任教该学科年限、教龄高者优先,若以上条件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组织人事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并对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由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牵头,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出综合考察意见。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考试及成绩公布等有关事宜,可登陆两江新区网站查询。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两江新区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总成绩、聘用单位及岗位等。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需在原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或辞职相关手续后,再与两江新区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聘用人员在两江新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九、本简章由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两江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7463619(区组织人事部)023-63022480(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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