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8]57号,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等政策法规要求,现将2018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特岗计划”教师共公开招聘19名,应聘者须同时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本溪满族自治县户籍(户籍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0月23日前);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23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教师资格以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网查询为准。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三、招聘组织程序 (一)信息发布,考生报名 1、信息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 2、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本溪县人社局三楼“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处。 地址:本溪县人社局三楼 咨询电话:024-46829466024-46821239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报名,但必须为本人签字。考生提前自行下载填写《2018年本溪满族自治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且照片背面写好姓名);考生报考岗位时,只报招聘岗位,不报具体招聘学校,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实行诚信制报名;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或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需要调整或取消时,按照招聘计划表中学校顺序由后向前依次调整或取消。报考岗位调整,由县人社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 2018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下午16:30前到本溪县人社局三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将作为面试考生的核准证件,不得丢失。过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 2、笔试时间 2018年10月28日(星期日) 3、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4、笔试考试内容: 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各科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各科满分为100分。 5、笔试计分办法 考生笔试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教育学成绩×60%+教育心理学×40%。 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平均分(零分不计)下降20分设定为最低控制分数线。 6、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本溪教育网、本溪县政府信息网、本溪县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2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将进行了递补。递补人员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 3、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在本溪教育网、本溪县政府信息网、本溪县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4、面试规则 面试满分为100分,形式为说课和现场问答,主要测试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及职业综合能力。其中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岗位的100分中包括加试20分。加试主要内容为:音乐:视唱和乐器展示;体育:队列口令及专项展示;信息技术:上机操作。面试7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及时在本溪教育网和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本溪县教育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递补。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教育网、本溪县政府信息网、本溪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这类考生选岗位次放置最后。 (六)选岗与聘用 县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同类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岗位次,实行自主公开选择有岗位计划的用人单位,并现场签字确认。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笔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岗位次。 选岗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录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自市人社局备案之日起,用人单位方可与新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七)相关待遇 根据《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新录用特岗教师不实行见习期,但需要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参照二级教师执行。 试用期期间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按《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招聘教师考核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根据《本溪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试行)》(本人社[2016]119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半年试用期,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录用的新教师要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扎根农村教育的信念。必须在所录用学校服务满五年,方可予以落实编制,其间不可以任何理由流动到其他单位。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说明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解释权和有关问题的处理权由招聘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 附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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