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机关幼儿园系隶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海南省机关幼儿园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幼儿教师10名、医务人员2名、会计1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和要求,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且符合此次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幼儿教师10名、医务人员2名、会计1名。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幼儿教师: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2年10月15日至2000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医务人员、会计: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2年10月15日至2000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如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即197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 (四)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拟聘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省人民政府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等向全国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8:00-2018年11月3日17:30,其他时间不受理。 3、登陆网上系统进行报名。系统网址: 4、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网上报名时,应聘者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护士或医师从业资格证)、高级职称证书(报考医务、会计岗位已满36周岁的需提供),《2018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图像清晰,以jpg图片(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00KB)格式上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至“证件照”窗格,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至“身份证复印件”窗格,毕业证图片上传至“毕业证复印件”窗格,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图片上传至“在编人员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窗格,户口本图片上传至“户口本”窗格,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高级职称证书图片上传至“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窗格(两证合并拍照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图片上传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窗格,完整填写《2018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附件2)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至“报名登记表”窗格。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后,及时进入通知中心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岗位;系统将于2018年11月3日17:30准时关闭,请考生及早登录系统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核未通过时能及时补充材料。 材料和填报的有关信息应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受理;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2018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报考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时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请重新使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重新报名,若因身份证号码错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在报名期间考生如需更改报考岗位,可到个人报名系统后台点击报名管理中“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更改后请点击“保存报名信息”。资格审查已通过者,则无法更改。 (4)如考生报名时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电话咨询。 (5)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图片上传完成后,请考生到个人报名系统后台点击报名管理中“上传电子材料”验证图片是否上传成功,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没有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或者相关材料不完整,逾期不予受理;上传图片务必清晰可辨,以免造成审核无法通过情况。 (6)系统技术电话:13617546968;招聘规定解答电话:0898-65357101(不解答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技术问题)。报名期间电话接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7)请应聘者全程关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关于本次招聘相关公告内容。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初审。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情况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 2、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发放准考证相关事宜。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应聘者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部分均为100分。组织工作由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委托专门考试机构负责出题及考务相关工作。应聘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学前教育基础理论、国家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等知识。 医务人员、会计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幼儿教师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如开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5,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面试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医务人员、会计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如开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面试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入围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证书、业绩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现场展示,评委现场打分。 (4)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绘画(15分)、答辩(15分)、讲故事(15分)、视唱(15分)、钢琴(15分)、舞蹈(15分)、特长展示(10分)。 医务人员岗位:医务基本技能和应变能力,以及幼儿园卫生保健操作常识。 会计岗位:财会专业基础知识、财会工作能力实操,以及对实际经济案例的分析判断等。 (6)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时间为每人12分钟。 3、综合成绩计算 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医务人员、会计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60%、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者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2、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应聘者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体检最终以复查结果为准。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李老师、阮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57101、65398606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066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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