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晋办发[2014]29号),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0月22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18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6日17:00期间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均以2018年10月22日为截止时间。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10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10月26日17:00后,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改报时间:2018年10月29日9:00至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8年10月29日17:00前查询。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10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4、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10月25日、26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委党校1号楼1209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11月12日至11月16日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科目一》成绩排列,如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教育心理学、教育学、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其他岗位(包括海仓学校会计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 2、资格复审 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具体时间待定。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运城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以后各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得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专业岗位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及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生如对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其他事项需咨询的,可直接与市直各主管部门联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59—2660316 0359—8717726(报名期间开通) 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监察室:0359—266054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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