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人才需求情况,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职位与计划 嘉祥县招聘23名高层次人才,其中为县一中招聘的21名需到乡镇支教一年。(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请下载附件2《2018年嘉祥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插入电子版照片。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2张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下午5:00。 党校岗位: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场路8号) 四、考试 1、笔试 党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一中岗位考试内容为高中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党校岗位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程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要素;一中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课堂”。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在嘉祥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嘉祥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的,后果自负。 嘉祥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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