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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145名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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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3 17: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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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高校公招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云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5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前取得,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聘用人员需在云阳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服务年限期内未经审批同意到云阳县外工作的,则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初定拟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体检。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在西南大学开展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招聘单位
报名及考试日期
具体时间
报名及考试考核地点
备注
1
云阳中学
10月22日
&#129;报名及资格审查:
当天上午8:30-12:00
&#8218;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当天下午1:00-5:30
西南大学就业大厅
2
双江中学
10月23日
3
外国语实验学校
4
实验中学
10月24日至25日
&#129;报名及资格审查:
10月24日上午8:30-12:00
&#8218;面试:
10月24日下午:1:00-5:30
&#402;专业技能测试:
10月25日上午8:30开始
5
凤鸣中学
10月26日
&#129;报名及资格审查:
当天上午8:30-12:00
&#8218;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当天下午1:00-5:30
6
江口中学
7
盘石中学
10月27日
8
南溪中学
9
高阳中学
10
教师进修学院
10月28日
11
职教中心
12
教学
13
初三中
14
青龙小学
15
民德小学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③《重庆市云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④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⑤经学校签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⑥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资格及条件的应聘者参加本次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报名当天上午12:00后在报名点张贴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面试(分值100分)
凡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其专业知识、技能特长、知识应用、语言表达、综合素质、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时间5分钟以内,分值100分。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备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考点统一公布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名单。
2.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指标1:2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最后一名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适当放宽比例。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以内,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分值100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专业技能测试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备案。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四)岗位确定。在拟报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考生中根据各学科招聘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拟聘岗位末位成绩相同者,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拟签约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与招聘学校在各高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并约定违约责任(同时上交由所在院校加盖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作为政审考察依据)。
考生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现场公布,并于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19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审查。2019年8月2日,县人力社保局按体检有关要求组织合格人员进行集中统一体检。
体检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责任自负。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和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委托其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六、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影响招聘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审、体检不合格者、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聘用。
八、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023-55139209,15202333001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5512967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
2.云阳县公开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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