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1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共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18年11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应符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具体要求报考者可自行在相关网站查阅)。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凡招考条件中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名额 201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共计11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15日截止到18:00时止)。 (二)报名、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主管部门或招考单位联系。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附件2)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在填报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附件2)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16日截止到24:00时止)。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生在网络上填报的(附件2),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在考生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2)照片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原则上在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5.缴费。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18年11月17日(17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2018年11月16日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2楼服务大厅(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联系电话:0813—2309549)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调减。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岗位调整情况将于2018年11月20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7.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附件2)3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于2018年12月6日至12月8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 1.考生和招考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和审核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4.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9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内容 5.政策性加分。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务于2018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428号,电话:0813—2309563)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士兵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将于2018年11月23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6.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政策性加分。 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8年12月17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8.申请查分。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8年12月18日当天17:00点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登记,2018年12月19日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8年12月20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1.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按3:1确定,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高于此合格线(含60分)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2018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1)《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如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12月27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于2019年1月8日(8日截止17:30时)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面试方式根据报考岗位特点区分为现场答辩、试讲说课、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1)市第一中学校初中数学教师、初中心理教师、市解放路初级中学校初中历史教师、市第二十八中学校初中英语教师、初中数学教师、初中历史教师、市第三十六中学校初中语文教师、初中物理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均为试讲[80分]和现场答辩[20分],试讲考生提前20分钟准备。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市第一中学校生化实验员岗位面试内容为实际操作[60分]和现场答辩[40分],实际操作按题目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市解放路初级中学校初中生物教师兼实验员、市第三十六中学校初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均为试讲[60分]、现场答辩[20分]和实际操作[20分],试讲考生提前20分钟准备。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实际操作按题目规定时间进行。 5.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中的试讲、实际操作成绩高低排序;若以上情况成绩再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 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市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经市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招考单位或各主管部门。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邓文君,联系电话:0813—812582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13-2309563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13—8115618 附件: 1.201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 2.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201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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