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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环监所2018年10月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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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7 10: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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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环卫队伍后勤及管理相关工作,我街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广州市常住居民,本地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志从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
5、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6、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7、有会计证、有人事管理工作经验、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后勤管理、出纳及卫生巡查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方式: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31日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站内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3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联系电话:89887301;联系人:黄绍明)。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并填写《华洲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毕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拟录用人员,按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最终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18年10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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