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天河区建设事业发展,吸纳高层次、专业性人才,充实专业技术队伍力量,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技术编外人员到广州市天河区公路管理站、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工作,从事辖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2018年公开招聘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技术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分配;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2018年公开招聘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技术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8时至2018年11月5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在其他招聘栏查看公告并报考),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并进行确认,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处理,将无法参加笔试。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报考要求: 1、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报考人员须按专业(详见附件1)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2: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8年11月9日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无需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暂定于2018年11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察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由我局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水平。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暂定于2018年11月16日进行。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 面试前我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者,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面试暂定于2018年11月24日进行。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员。 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满60分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交通路线咨询电话:38689275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者,参加面试不受比例限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如出现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从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和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编外人员离职后出现空缺的,我局可以自本次拟聘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从相同职位应聘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依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受聘签订劳动合同并试用2个月,试用期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合格者试用期满转正后,薪酬待遇参照我局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均薪酬标准,具体按《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技术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方案》规定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专业代码(见附件2),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请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学位鉴定、计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因工作需要,录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广州市入户手续,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38689275,监督电话:020-85571718。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2018年10月2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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