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简称《简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无既往违法犯罪经历; 2.热爱经开区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4.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6.专业要求:详见《简表》。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8.酒泉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费每人150元,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酒泉市人社大厦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酒泉市富康路26号) 4、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年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基层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 (2)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参加笔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详情见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9日统一在酒泉市人社大厦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新城区富康路26号,肃州区人民法院南门对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中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自动放弃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若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应聘总人数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人员。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酒泉人才网和酒泉经开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被聘用者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按80%计发,各种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六、注意事项 (一)填写报名表时,应聘职位请规范完整填写,如应聘:****岗。请勿更改报名表(含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格式。 (二)应聘人员如与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干部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须在《2018年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基层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一栏中说明,需要回避的,将按相关规定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安排回避。 (三)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瞒报、漏报、错报相关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咨询电话: 0937—2669797(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 0937—2802059(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酒泉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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