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秀山自治县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分站式进行,第一站于2018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在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招生就业处,报名仅限于符合《一览表》中学历第1、2、3项要求的人员;空余指标的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将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http://xs.cq.gov.cn/index/)公告。联系电话:13648290010,联系人:张飞。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者需本人到场提交《秀山自治县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件1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核环节。
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交由学校院系出具的本人前三年专业成绩证明及《秀山自治县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考核通过后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核环节。
3.专业审核事项。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5)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及进入业务能力操作人员名单于2018年11月10日20点前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考核
采取初试与业务能力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初试(分值100分)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考核评委根据报考人员初试表现及大学期间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业务能力操作。
(2)业务能力操作(分值100分)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岗位职数1-2名的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能力操作人选,招聘岗位职数3-5名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能力操作人选,招聘岗位职数5名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能力操作人选,若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业务能力操作。若初试人数未达到业务能力操作规定比例的,则全部进入业务能力操作。业务能力操作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一个教学片段。其中:报考高中美术教师、高中音乐教师、高中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的还需加试实作。业务能力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业务能力操作成绩(其中报考高中美术教师、高中音乐教师、高中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的试讲成绩占70%,实作成绩占30%)
业务能力操作成绩低于70分不得签订就业协议。
(4)签定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名额等额确定签定就业协议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现场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请2019年应届毕业生务必自带)。如同一职位签订就业协议人选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学位),大学在读期间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次数、校级奖学金次数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若经确认自动放弃签订就业协议而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