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我区学校大班额,改善我区教师队伍师资结构,根据我区教师紧缺的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从区外选调20名优秀在职在编教师到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调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1.区外在编在岗的教师,工作一学年以上,初中具有本科、小学及幼儿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业绩; 3.无违法犯罪记录、失信记录,三年内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情况; 4.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①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②高级或特级教师; ③省、市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④获得过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省、市优质课竞赛(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的。 7.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8.录取后须在我区所属学校任教5年内不得调出区外。 三、选调计划 (一)选调教师人数: 本次选调工作由区教育科技局统一组织,区人社局、编办等部门参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科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选调程序: 2.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由北塔区教育科技局、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北塔区教育科技局706办公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if!supportLists]-->①<!--[endif]-->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北塔区2018年面向区外选调教师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填写相关信息,所在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if!supportLists]-->②<!--[endif]-->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证件照。年龄放宽到45周岁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if!supportLists]-->③<!--[endif]-->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选调职位出现无人报考现象,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if!supportLists]-->④<!--[endif]-->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始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人考试资格。 1.面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 2.面试地点:待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各职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第一学历高低、职称高低及评聘时间先后的顺序依次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教科局、区人社局和区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 (六)调动 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分配 根据学校缺编情况,拟录取考生由教科局统一分配,报考同一学段同一专业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学校。 四、选调纪律 选调工作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参加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方案由北塔区面向区外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面向区外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39-5623801(北塔区纪委监察委驻区教科局纪检监察组),0739-5081078(北塔区纪委、监委) 考试咨询电话:0739-5623801(北塔区教育科技局), 2018年10月3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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