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华英学校原为佛山市第一中学初中部,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校位于广东珠三角核心区域——佛山市市区中心,校园环境优美,大气典雅。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网络课程研究实验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目前有初一、初二、初三年级、高中国际班共62个班,学生近3000人,教工200多人。学校各项综合指标均在佛山市初中学校中名列第一。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初中政治教师2名,从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工作。 二、薪酬待遇 属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核定的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通过华英学校转编方案考核后转为公办教师。 三、招聘范围 (一)2019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师范毕业生。 (二)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2019年全日制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或由相关部门开具的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 2、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在职人员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及以下,女性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日),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4、具体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要求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校园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推荐表、成绩证明,且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报名事宜请联系潘老师、陈老师,电话:83969183。 (二)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或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二)试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确定试教人数。试教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面试: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试教、面试成绩分别按3:5:2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佛山市华英学校 2018年10月3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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