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和县统战部、文旅委面向社会联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四)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五)身体健康。 (六)能够适应节假日(包括夜间)加班,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基础。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见《和县统战部、文旅委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3.报名要求:每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对于报考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4.报名者需提供: 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具体见《和县统战部、文旅委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3.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1.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3.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手续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不入编制,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月基本工资待遇见《和县统战部、文旅委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年终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工作成效发适量绩效考核奖。 (八)和县文旅委聘用人员工作地点:县文化馆及乡镇文化站。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公告将在招聘部门信息公开网(县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发布。报考者应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三)咨询电话:县统战部:0555-5312335 县文旅委:0555-5325926 县人社局:0555-5330807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部门负责解释。 和县统战部和县文旅委和县人社局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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