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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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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15: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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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医药卫生类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 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zy.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2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用80元(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建设银行龙卡支付,相关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学院对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6︰30至11月21日16︰30。

申诉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7︰00至11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合计总分(无技能测试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zy.cn)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应于资格复审截止之日前送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二代身份证;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各岗位考试办法

1.专业教师(岗位代码1801~1812)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试讲、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1801~1811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专业能力、素养等,1812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综合知识、职业能力、素养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2)试讲:试讲内容为片段教学或课程说课(试讲内容与要求在确定面试入围名单时一并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试讲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2.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1813~1814)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综合知识、职业能力、素养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二)综合成绩计算

1.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801~1812):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1813~1814):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招聘考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参加考试人员成绩、进入试讲、技能测试、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fjwzy.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关口366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22869920 黄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驻教育厅纪检组、教育厅人事处及我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2286996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点击下载>>>

1、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rst.fujian.gov.cn/zt/sydw ... 0181102_45732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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