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我校拟开展2018年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聘岗数量 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4名 二、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具有国内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9届应届毕业生或有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的非应届人员; 3.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非应届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至2018年10月31日; 4.新疆籍少数民族; 5.掌握国家通识语言,熟练运用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 6.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7.身心健康。 三、岗位职责 1.开展深入细致的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落实多种形式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2.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党建工作,加强教育,组织相关活动开展,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参与少数民族学生学风建设工作,掌握和分析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状况,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帮扶活动,促进学生学业进步。 4.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学年鉴定、综合测评、评奖评优以及优秀事迹宣传工作。 5.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少数民族学生违纪事件; 6.对少数民族学生开展安全与法治教育,组织相关活动; 7.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基础信息的统计、整理、维护、上报; 8.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学生安全与法制教育,畅通信息渠道,参与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及学校推荐 2018年11月30日18:00之前,应聘人员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以及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合并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ssmz@xidian.edu.cn,邮件名和文档名均为“西电辅导员+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民族+姓名”。 其中,“推荐意见”一栏的填写要求: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院的党委书记推荐,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党支部的书记(或部门主管领导)推荐,必须加盖所在党组织的党章。 2.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通知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2018年12月10日前未接到通知,说明未通过审核,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 考察应聘人员对国家通识语言、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的掌握情况,考察应聘人员对民族和宗教政策、辅导员岗位职责、学生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考核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综合各项考察结果,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未通过的不再单独通知。 4.政治审查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以电话和邮件通知考察试用的相关事宜,未通过的不再单独通知。 5.本科生院考察试用 不参加考察试用按自动放弃对待,试用通过后提交学校审批。 6.学校审批并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公示名单7个工作日。 7.确定人选,签订合同。 我校新聘专职辅导员实行非事业编制(B岗)聘用方式,首聘期为三年,聘期内保险、福利等待遇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办公楼214室(本科生院)、411室(人事处) 2.邮编:710126 3.联系人: 本科生院 汪老师 029-81891737 ssmz@xidian.edu.cn 人事处 李老师 029-81891773 原标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0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rsc.xidian.edu.cn/html/zhaopin/fjsgwzp/2018/1102/2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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