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技师学院(筹)是2018年3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一所地方院校,由余姚市技工学校、余姚市职成教中心学校合并升级而成。学校占地415亩,拥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省综合性实训基地及69个校内实验实习室,开设机电、财经、外贸、服务等4大类共12个专业,其中电子专业为省骨干专业,商务英语专业为省示范专业,汽修专业为宁波市重点发展专业。学校位于余姚城区开丰路388号(万达南侧),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职高。 为进一步培养高技能、高层次人才的需要,优化专业师资结构,提升办学质量,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在编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在编专业指导教师共3名,其中电子电工(电气控制技术或PLC技术方向)1名,机械(数车方向)1名,汽修(油漆方向)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基本素质,身体健康,地域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各职位具体要求如下: 职位 | | 电子电工(电气控制技术或PLC技术方向) 实习指导教师 |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持有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等级高级工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证书;②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获得相关专业项目省级比赛二等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③在企业生产一线或从事相关专业 教学工作经历有两年及以上,或指导班组、学生获相关比赛技术进步奖或地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 | |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业绩考评和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是: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2.地点:余姚市教育局(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2号)组织人事科405室。 3.办法:(1)报名时随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同时随带身份证、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2)报名时按招聘职位定向填写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初审。 4.机关事业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业绩考评和技能测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业绩考评和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业绩考评40分,技能测试60分。 1.业绩考评:根据资格审定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的工作实绩综合评分,最高分4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具体考评细则见附件1,参加业绩考评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参照2018年宁波市中职技能大赛相关专业方向项目的有关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操。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淘汰,技能成绩按60%计入总分。 同一职位以总成绩高者入选,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技能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技能确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及党团处分、治安刑事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1.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应聘者与余姚技师学院(筹)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聘期,试聘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如试聘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已经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除外),须在试聘期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在试聘期满时,没有办理迁户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2826219、62825617。监督电话:62827665。 学校咨询电话:0574-62790018、6279060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余姚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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