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4名流动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1.办公室秘书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2.办公室资产管理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3.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4.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岗位职责: 1.参与政策调研,协助处长拟订、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承担有关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沟通协调等工作; 3.承担文字起草、信息咨询等日常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能够热心服务科学基金事业,机关党委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任职3年以上; (三)具有招聘岗位相关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 (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六)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时、全职在我委工作; (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正在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尚未确定是否获得资助的; (三)曾担任过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但离任不满2年的。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一)聘期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一经聘用,由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给,聘用期间在我委享受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津贴(2000元/月,含税); 2.享受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办公条件保障以及有关福利待遇。 四、重要说明: (二)担任流动编制工作人员期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由于我委条件有限,京外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四)本岗位不接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五、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报名应聘,有关单位可以组织名义推荐人选。报名请通过我委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申请表》(网址:http://hr.nsfc.gov.cn),申请表打印后,由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寄送以下地址(报名以纸质材料寄送为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8日(以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10-62327960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 报名截止后,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选后,公开发布面试人选公告,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面试答辩。未能进入面试的人选,恕不另行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人事局 2018年11月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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