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即墨区赴高校招聘优秀干部人才6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2016年至2019年毕业的留学归国研究生及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经济金融、规划建设、海洋科技、物流工程、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纺织服装、汽车制造、康养医疗、农业经济管理、法律、文学、管理学、社会学等类专业及近似专业; (五)留学归国研究生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正式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上交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初试通知书,组织现场初试。初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等要素。通过初试人员进入考核范围,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四、考核 校园招聘行程结束后,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集中在即墨区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工作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等方面内容。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安排到区直单位及功能区工作。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相关政策 聘用后,列全额事业编制,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在户籍办理、随迁配偶安置、医疗保健、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优质服务。 九、有关说明 咨询电话:0532-88553376、0532-88553117; 监督电话:0532-88551091。 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组织部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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