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证事业发展需要,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使用方向 (一)招聘人数:4名 (二)使用方向: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公证处(工作地点:图木舒克市)2名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志远公证处(工作地点:喀什市)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公证事业,具有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23周岁以上、62周岁以下(1956年10月至1995年10月期间出生),性别、族别不限。 4.具有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意识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沟通协调、处理具体公证实务的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岗位条件(以下条件符合一项即可)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专科毕业生,同时具有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喀什地区小C证),或具有公证员资格证。 2.离开原工作岗位的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3.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3.相关材料 填写《招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证、从业及职务证明。以上材料可传真至:0998-2529395,也可拍成电子版照片发至报名指定邮箱。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经面试、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相关公证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录用后,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律公科负责解释。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 2018年11月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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