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我市教育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小学教师。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三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各学校教职工缺编情况确定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二、报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2);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行政、事业编制在编人员和在职特岗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定向委培生需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八)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三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承诺书必须手写签名扫描上传)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须在报名表上的所在单位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上做意见并加盖公章(附件3下载盖章后扫描件上传,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报考人员属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扫描件上传,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报考人员属于应届毕业生的,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4,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4.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笔试。 (三)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分为两科,按《教育公共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计算笔试综合成绩。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1月上旬登陆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具体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面试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019年1月上旬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2)资格复查时间:2019年1月中旬,资格复查地点在公布面试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三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承诺书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报考人员属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面试时间2019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2019年1月下旬对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可登陆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五)考试成绩排名 以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以专业课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果专业课笔试成绩再次出现相同,须进行追加笔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在拟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则视为放弃聘用和递补资格。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考核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六)岗位选择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由纪检员负责监督。岗位选择按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由下一名等候递补对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选岗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聘用,市、区两级的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八)签约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任职期间不服从市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认真落实人事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方案由三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亚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98-88657805;0898-8865787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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