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区乡镇义务教育学校于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共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涪城区2018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本区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愿意在我区乡镇学校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出本区,工作年限指周年; (6)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即领取《面试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南街64号人事股303室) (三)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绵阳市涪城区2018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2)两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或彩印)。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4.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面试 (一)考核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特长展示进行,面试考核总成绩100分(试讲成绩×40%+专业特长展示成绩×60%)。面试考核总成绩分数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予录取。 特别提示:如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将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初试结果立即在考场公示,随即进入面试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总成绩。 (二)成绩公告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试讲成绩排序;如果试讲和专业特长成绩相同,则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试讲成绩排序。如果试讲和专业特长成绩相同,则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政审考察 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公示后放弃选择招聘单位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区教育和体育局: (一)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与原单位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未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区教育和体育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区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绵阳市涪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绵阳市涪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十一、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0816-2371367,监督举报:0816-2371367;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0816-2263419,监督举报:0816-2813805。 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18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涪城区2018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报考信息表 2018年11月1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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