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宝山镇人民政府决定选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选聘的方法进行。 二、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2、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会专业),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未满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到南宝山镇人民政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报名。联系人:陈宇,电话:028-88730060,13882287262。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21日。 五、录用方式 报名审查通过后,将组织面试。对面试合格的拟选聘人员通过南宝山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拟选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录用人员分到镇及村社区工作。 六、待遇 1.基本工资2000元/月;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一次先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签两年,并按相关规定购买保险。 3.此岗位为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后此岗位到期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七、特别声明 一经聘用,按照《镇机关管理制度》接受管理,按照单位工作要求开展工作,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邛崃市南宝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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