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高等院校2019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高(职)中事业编制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5、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②凡被学校留级处理或受到过学校处分的毕业生不得报名。 三、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 1、面向高等院校2019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高(职)中事业编制教师100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见附件)。 2、年龄: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3、学历: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核定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面试(试教)、体检、考核、拟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核定必修科目平均成绩)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12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邵东县特殊学校。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名程序及要求: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②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就读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包含考生全部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全部必修科目成绩单并计算出平均成绩(请用excel格式填写)。③核准报考者全部必修科平均成绩。④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邵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报名。⑤现场摄像。⑥采集身份证信息。⑦报名确认,递交资料。 5、报名比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是否开考,须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并予以公布。 (三)试教 试教对象的确定:硕士研究生直接入围面试,本科毕业生按必修科目平均成绩(免试科目不计入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岗位,参加试教人员按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比例确定。若某岗位试教实际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时,该岗位考生试教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试教采取讲课的方式,上课时间为12分钟,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教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入围试教名单、试教时间和地点将在邵东县人民政府网站、邵东教育网、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等额确定拟体检对象。试教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低、是否中共党员的顺序排列名次。拟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邵东县人民政府网站、邵东教育网、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进入体检后,拟体检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待2019年7月拟体检对象正式毕业后,凭本人大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就业意向协议书进行体检,如不能如期如实提供,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和聘用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邵东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实施。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县教育局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六)拟聘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邵东教育网、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邵东县人民政府网站等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拟聘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县编办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本次招聘进入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核、拟聘公示、聘用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驻县组织部、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公开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试教成绩、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邵东县面向高等院校2019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39-2658986(邵东县纪委监察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2089598(邵东县纪委监察委驻县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考试咨询电话:0739-2722074(邵东县教育局),0739-2689136(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邵东县面向高等院校2019届师范类专业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计划及岗位表》 邵东县教育局邵东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 邵东县面向高等院校2019届师范类专业公开招聘 高(职)中教师计划及岗位表 招聘单位 | | | | | | | | | | | | | | | 具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 | | | | | | |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教育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具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教育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具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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